一、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计忠在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计忠在处置多起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履职不力,对群众长期反映的欠薪问题,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也未上报分管领导进行协调处置,致使群众诉求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3年3月,计忠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财务科科长李跃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李跃在担任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长期间,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场区内企业疏于管理,日常巡查监管不严不实,导致该填埋场存在垃圾渗滤液泄露、甲烷气体直接向大气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李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