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学院纪检工作,探索实践基层纪检监督新路径,督促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做到“小事不出党支部,难事不出党总支,大事不出院党委,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层层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切实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学院各级党组织解决问题能力和治理成效,推动学院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学院纪委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学院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学院建设大局,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督促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改进作风,以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实际问题为目标,以增进师生员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治理同师生员工自治良性互动,推进学院各级党组织把问题解决于未发之时、萌芽状态,促使矛盾在基层化解、风险从源头把控,不断提高学院基层党组织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意见》指出,学院纪委要创造性发展运用“枫桥经验”,围绕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行使权力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使监督规范化常态化,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切实以监督提高学院各级党组织运用“枫桥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监督促进学院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督促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到“小事不出党支部”;院(系)党总支充分发挥政治功能作用,做到“难事不出党总支”;学院党委充分发挥全面领导作用,做到“大事不出院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宣传发动,切实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
“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是《意见》的初心和本义,《意见》要求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谋化,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下一步,学院纪委将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精神”,以有力监督确保《意见》执行到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不断推动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纪委办公室)